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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雨婷: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中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初探

发布时间:2015-04-14        点击量:

【题目】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中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初探

【作者】王雨婷(aa365备用网址2014级硕士研究生)

【摘要】德国《民法典》自从1900年施行以来,经过不断的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而延续至今,不过,亲属法领域却持续被修改和完善。现有的关于德国私法的研究多针对现行法,对变动最大的最初的亲属法部分鲜有涉及。本文将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作为研究对象,以非婚生子女有关法律问题作为切入点,试图从亲子法角度评价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。

除绪论和结论外,本文共分为四章。第一章介绍了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中非婚生子女法律所处的历史背景。第二章和第三章以1804年《拿破仑民法典》作为比较对象,分析了1900年德国《民法典》非婚生子女法律的进步与局限。第四章试图为德国《民法典》的种种进步性寻找合理原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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